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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您是否参加了快速重新安置住房项目,您可以查询您的项目。
重新认证
- 定期重新认证。快速重新安置住房援助仅限特定时段,因此,租户只需在开始租赁时提供收入证明即可
- 临时重新认证。如果在租赁的第一年里,家庭人口数量或收入发生变化,快速重新安置住房的租户必须在 30 天内向其个案经理或项目经理申请进行临时重新认证,以增加/减少家庭成员或根据新的家庭收入调整租金。
- 租金计算。快速安置住房租户的租金计算方式为:其月收入的约 30% 减去任何公用事业服务费用补贴。 对于所有支付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租户,其租金计算中必需包含公用事业服务费用补贴。
- 如需了解关于快速重新安置住房重新认证的更多信息,请查阅《HUD 手册 4350.3》第 5 章和第 7 章。
转房/搬迁
- 申请转房。 如需在 12 个月租约期满前搬出其快速重新安置住房,则租户可以要求其个案经理或项目经理将其援助转移至新的出租房。 此类转移可能会比较困难,因为该项目可能只能为租约的剩余月份提供补贴。 无家可归者服务办公室(Office of Homeless Services,OHS)也可根据需要协助租户转至其他的住房单元或快速重新安置住房项目。
- 家庭暴力转房。 如果租户因亲密伴侣或家庭成员在家庭中实施暴力而需要搬迁,根据《反妇女暴力法》(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VAWA)要求,快速重新安置住房计划应协助将补贴转至新的住房单元。 无家可归者服务办公室也可协助办理此类转房。
- 搬出。 如果租户自愿搬离快速重新安置住房单元,他们不会自动失去住房补贴,并且可以申请在租约的剩余月份为其他住房单元的租金提供补贴。
维修
- 申请维修。 快速重新安置住房的租户可以通过电话或写信联系管理办公室或业主来申请维修。 他们也可要求其个案经理代表他们进行沟通。
- 检查。 如果房产不符合住房质量标准,无家可归者服务办公室可对该房产进行检查、开具违规通知并停止向业主支付补贴。
- 投诉热线。对于维修或其他行政问题,租户可联系无家可归者服务办公室(电话:215-686-4700,或发送邮件至:ohs-generalinfo@phila.gov)提交投诉。
- 有关租户解决维修问题的合法权利的更多信息,请访问维修 (Repairs)。
终止补贴
- 正当程序保障。 在终止对快速重新安置住房项目参与者的援助时,项目方必须完成正式的程序,包括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对该决定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应给予项目参与者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的机会),以及及时发出关于最终决定的书面通知。 此决定可向普通诉讼法院上诉。
- 难以安置群体的保障措施。 为难以安置的无家可归群体提供快速重新安置住房的业主或项目方,必须审慎判断并考量所有情有可原的情况,以确定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是否足以构成终止援助的理由,确保仅在最严重的情况下才终止对项目参与者的援助。
- 有关终止程序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连续护理临时规则》(Continuum of Care Interim Rule) 第 578.91 节。